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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杭州6月20日电(郭其钰)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浙江法院审结并生效毒品案件数量从2015年达到历史峰值7900余件后开始下降,至2019年每年仍在4000件以上。2020年至2022年下降尤为突出,分别为2144件、1219件、691件。
依法审理毒品案件,是人民法院参与禁毒斗争的主要方式和工作重心。近三年,浙江法院审结并生效的毒品案件4053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7332人,其中重刑率为24.17%,高出同期该省刑事案件总体重刑率近15个百分点。
“我们依法严惩源头性毒品犯罪,对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重刑乃至死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建新介绍。
如在秦某某贩毒案中,办案人员从其租房内查获12公斤冰毒,二审承办人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补查证据,经两次开庭,最终认定毒品系秦某某所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其死刑判决。
当前,随着对传统毒品交易渠道的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呈现网下与网上交织、传统与新型叠加等新趋势。
“如犯罪分子依托网络交易平台、即时通讯工具等商谈交易,通过微信、支付宝、虚拟货币等结算毒资,再利用快递物流寄送毒品,呈现‘人钱分离、钱货分离、人货分离’特征。”徐建新表示,与传统线下毒品交易相比,网络毒品犯罪成员互不接触,手法隐蔽,增大了打击难度。
具体而言,目前浙江毒品犯罪虽仍以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及片剂等传统毒品犯罪为主,但大麻叶等各类大麻类毒品交易有所增长,涉“麻精药品”等新型毒品案件有所增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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