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门头沟法院执行局的法庭里,4名工人高兴地清点手里的人民币,那是他们被拖欠两年之久的血汗钱10.4万元。跟他们一样开心的,还有远在山东的17名工友,他们也收到了47.3万元案款。对这笔工资,工友们早已“不抱希望”,却在这个春日收获意外惊喜。“谢谢法官,真的没想到还能要来!大家都让我好好谢谢你!”执行法官张华强接到了王某从山东老家打来的电话。
2015年至2018年期间,王某等21名劳动者受雇于宋某,在宋某承包的房屋改造项目中工作,项目完工后,部分工资却没了着落。经多次催要无果,王某等21名工友将宋某诉至法院。2020年1月,经门头沟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宋某给付原告王某等劳务费57.7万元。但宋某一直未履行义务,王某等人于2021年2月到门头沟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门头沟法院坚持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的原则,及时采取财产查控措施,同时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宋某表示,他本人也是分包的工程,上家转给他工程款后,他才能还给这些劳动者。
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决定给被执行人一定时间筹款。经过长期督促和沟通,2022年3月,被执行人宋某先后将50多万元案款打到其位于丰台区某支行的一个银行账户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进行了扣划。
为了将案款尽快发放到申请人手里,门头沟法院决定“线上线下”双管齐下,4名在京申请人线下领款,其余当事人线上领款。发款前一天,执行干警联系每一名申请人进行“线上”操作流程培训指导,发款当天,不到一个小时,57.7万元案款全部顺利发放。
“虽然是一笔迟到的工资,但总算是拿到手了,你们高兴,我们心里也乐呵。”看着申请人满意而归的样子,执行法官张华强和他的同事们觉得异常温暖。
在离开法庭的路上,张华强法官也给了几位农民工兄弟一些法律提示:一是可以通过法院信息平台,对用人单位或者经济往来对象进行信用参考;二是在诉讼过程中,可以通过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来防止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三是在执行阶段,可以积极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帮助法院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记者 徐慧瑶通讯员 李先鸿 周梦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