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的私家车停在小区停车场被划伤,“肇事者”竟是放置在自建房墙头,被风吹落的花盆。牛街派出所的民警和人民调解员依据监控录像和法律规定耐心调解后,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1月19日,车主特意给调解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2021年11月23日,家住西城区南线阁街37号院的居民柳先生,发现自家停在小区停车场的轿车前后车门被严重划伤。“伤口”断断续续约长1.5米,还有一处椭圆形、直径大约十五六厘米的痕迹。
柳先生找到小区物业公司调看监控录像发现,同院居民黎女士在与停车场一墙之隔的地方违法搭建自建房,并把种了攀爬植物的花盆放在墙头上。两天前的下午,一阵大风将花盆连带又尖又硬的藤条吹落在地,将柳先生的车划伤。
起初,看在都是街坊邻居的份上,柳先生想着只要对方认个错,有个好态度,可以协商解决。没想到,物业公司找到黎女士后,黎女士当即表示,花盆是风吹落的,与她无关。见黎女士把自己择得一干二净,柳先生十分气愤,坚决要求黎女士承担全部修车费用。
因为赔偿问题,物业公司和居委会三番两次找黎女士,苦口婆心做工作,可黎女士就是一口咬定与己无关,不赔一分钱。
物业公司束手无策,于12月28日向菜园北里社区民警范玉智反映了此事。范警官将黎女士叫到牛街派出所治安、民事联合调解室,和调解员李耀德一起,结合法律规定一条一条列举黎女士的过错。
首先,黎女士私搭乱建房屋,本身就是违法建设,有关部门应予以拆除。
其次,黎女士将花盆放在墙头上,疏于管理,导致花盆坠落划伤车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经过有理有力的说服教育,黎女士最终认识到柳先生车门受损是自己的责任。她当即表示,一定找车主协商赔偿问题。
1月19日上午,柳先生给调解员打来电话说,黎女士已经向他赔礼道歉了。经反复协商,赔偿了800元经济损失。
尽管自己还要负担一半以上的修车费,但柳先生考虑到各方工作人员付出的努力,还是愿意作出让步。柳先生感谢物业和居委会为他车门受损的事不厌其烦做工作,感谢牛街派出所范警官和人民调解员李耀德耐心调解,认真负责地帮他解决了纠纷。
(文中双方当事人均为化名)